您好,今天是
(建城函〔2023〕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修改后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将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实施,现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格式文本、《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排水户书面承诺书》推荐格式印发给你们。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组织印制,统一规范管理。鼓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实行电子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排水户书面承诺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参考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主要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或简要说明,“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或者提供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实行线上申请的,不受此限制。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没有法人的,写负责人)签名。
主 办: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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