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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召开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023-05-19


    4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对近期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郭玉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绝不能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打瞌睡”“犯迷糊”,绝不能不以为然、不以为意,树牢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守住、守牢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要求。

    会议强调,“五一”假期临近,建筑工程相继开工复工,旅游人员车辆往来增加,人员密集扎堆,安全隐患骤增,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要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和住建领域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24条硬措施等,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防控,重点是防高处坠落和工程外包,按照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交叉互检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彻底、扎实细致做好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按时完成盟市间交叉互检工作以及“回头看”行动。重点从参建企业安全生产机制运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关键岗位人员法定职责履行以及“安全日志”制度落实等方面加强监管,推动监管人员由以往的只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向检查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及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转变。以建设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方案为指导,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检查,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管控,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方案编审、安全防护措施等,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抓好住建领域工程外包、中介机构、“罚而不改”“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推动“智慧建筑”监管系统稳步运行,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等系统模块功能,实行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切实提升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

    会议强调,要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是储运加各环节专业排查和安全使用,全面开展燃气安全“回头看”,注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业内专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会诊”,全力推动城镇燃气交叉互检工作,建立动态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逐条整改销项。强化与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协调联动,突出抓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违法运输、储存、分装、售卖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严禁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向不符合燃气使用条件的场所特别是商业场所供应燃气。强化对老旧小区、餐饮经营场所、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燃气安全动态,科学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故。积极开展居民用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法规、规定和用气知识,提高安全用气意识,防止因人为操作原因造成燃气事故,做到事故苗头早发现、早预防。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是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查漏补缺,重点突出因概念模糊不清没有纳入排查、判定为无安全隐患和存在一定隐患拿不准不放心的、管控整治不到位、新增转为经营用途的自建房、近期开展过改扩建或装饰装修活动等5种情况排查,切实消除死角盲区。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指导督促盟市梳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清单,按照危险等级、经营状况等,制定分类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的,果断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整治到位。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统筹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和精干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确保5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全区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判定、边鉴定的原则,加快推进隐患初判和安全鉴定工作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管控隐患。持续加强安全鉴定管理,及时公布、更新鉴定专业机构名录,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足额保障鉴定经费,绝不能因鉴定经费不到位影响鉴定进度。积极应对“五一”期间旅游和消费激增对自建房安全带来的冲击和考验,加强自建房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恢复经营;加强重点领域监控,特别是用于餐饮、住宿、农家乐的经营性自建房,发现隐患的及时疏散人群,避免聚集性、群体性的人员伤亡。强化应急值守,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会议强调,着力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管理,重点是城区低洼易涝点防汛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围绕“五一”节前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管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公园绿地、动物园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坍塌、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密切关注汛期暑期高温多雨等天气,加强城区防洪排涝重点区域部位隐患排查,强化设施清淤维护和运行管理,严防极端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区域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维护和保养等管控,做好日常巡视和检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建筑物外墙、广告牌、阳台堆物等高空坠物易发区域检查力度,严禁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等堵塞疏散通道,以及电动车进楼入户、私拉乱接充电等行为,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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