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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全区绿色建筑面积 达到1576.14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17%

2021/11/22

    2021年上半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能耗 “双控”工作,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持续推动全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上半年全区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共868 项、1576.14 万平方米,面积同比增长了17%,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共3 项、36.79万平方米。其中,呼和浩特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超过了500万平方米,呼伦贝尔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和通辽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均超过了100万平方米,5个盟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全区总面积达77%以上;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兴安盟、乌海市、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提高。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措施和考核落实办法,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到各盟市重要工作日程,推动工作落实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各盟市扩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和水平,对取得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分别减免城市配套费50%、70%、100%,获评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税前工程总造价增加0.3%,二星级增加0.7%,三星级增加1.0%,确保年内城镇竣工的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到5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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