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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下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签署《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任飞,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臧国平分别致辞并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双方“十四五”时期开发性金融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项目前期谋划、统筹协调和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资金优势,助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冯任飞在致辞中表示,“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开启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五年,加快实施一批垃圾污水处理、城市功能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重大项目,对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充分发挥重点领域骨干作用、薄弱环节引领作用和关键时期调节作用,利用长期、大额、低成本资金优势,围绕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共同开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臧国平表示,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期保持密切合作,不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面向未来,双方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主责主业高度一致,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充分发挥“六个硬实力”、“六个软实力”的融资融智作用,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方位合作,聚焦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共同推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在规划合作、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城市功能完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村镇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更好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合作内容有,垃圾处理方面,重点支持“分类+收集+转运+处理”或“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其他固废”等模式构造的一体化项目,包括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存量垃圾场治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污水处理方面,重点支持“源头截污+管网收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等模式构造一体化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智慧水务,污水再生利用、资源化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城市更新方面,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老旧房屋、老旧厂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城市信息平台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方面,重点支持海绵城市典型示范项目的建设,包括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供排水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城市内部蓄滞洪空间、城市绿地、道路广场、城市内河(湖)生态修复等项目;海绵城市涉及的地下管网、城市排涝管网排查、监测设施建设等;居住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公共空间与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等。基础设施完善方面,重点支持配套建设或修缮区域内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停车及充电设施,水热气等管网管线、供水、排水防涝、消防设施,城市照明、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等;住宅区内的水电气、通信、绿化、停车设施建设,配套社区便民服务等;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化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面,重点支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支持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的租赁住房新建、改建、收购等。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重点支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再生水利用设施、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等项目。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方面,重点支持农村牧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以及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志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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