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关于举办房地产估价师地方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内房学[2016]06号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
为贯彻落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区房地产估价师队伍的整体执业水平,为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定于12月16日—18日举办一期地方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2月16日—18日。12月15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兴泰(国航)酒店(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2号)
三、培训内容:聘请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资深专家讲解
1.新的《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房地产估价专业术语》
2.房地产估价报告撰写及评审。
四、培训对象:
1.全区未达到继续教育60个地方学时的房地产估价师。
2.内蒙古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候选成员。
3.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骨干。
4.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三年内未初始注册的。
培训名额300人,额满为止。
2017年6月30日前注册到期没有达到继续教育地方学时标准的估价师优先报名。
五、报名方式
拟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可在内蒙古住宅与房地产网(http://www.imre.gov.cn)下载《房地产估价师地方必修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请于12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至邮箱nmggjsjxjy@163.com。
联系人:菅素玲 鹿会妹
联系电话:0471-5960887 0471-6613836
六、培训须知
1.此次培训将作为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的依据,记30个地方必须课学时。
2.参加培训时,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原件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3.学员按要求在《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相应位置贴2吋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并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4.培训期间工作人员会检查出勤情况,累计缺勤半天以上的,将不予通过本期培训;
5.每次课前须在签到处签到,不得代签;
6.培训结束经审核后,继续教育学时可在中房学网站(http://www.cirea.org.cn)进行查询。
附件:1、《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地方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 下载
2、《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地方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地方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xls
2、《内蒙古房地产估价师地方必修课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doc
主 办: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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